7月9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对注册制下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归位尽责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应依法组织核查,坚决杜绝“带病闯关”的行为。建立投行业务违规问题台帐,重点对项目撤否率高、公司债券违约比例高、执业质量评价低、市场反映问题较多的证券公司开展专项检查。(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