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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金融投资报 2021-06-17 10: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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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冠以“中国”“国家”等字样的价格指数,应当充分证明信息采集点覆盖的交易规模在全国市场中的占比,以及该覆盖面能够准确有效地反映全国市场价格情况;冠以区域性名称的,应当充分证明信息采集点覆盖的交易规模在该区域市场中的占比,以及该覆盖面能够准确有效地反映该区域市场价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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