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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国金证券被罚65万元

金融投资报 2021-05-25 18: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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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国金证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处以罚款65万元。

时任国金证券法务总监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仲晓阳、时任国金证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虞志海、时任国金证券财富管理委员会委员(反洗钱负责人)王丹对国金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罚款4.5万元、3.5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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