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杨成万)3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为切实做好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运行和管理,不断提升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根据相关规定,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评估对象为,川内19家工程与材料综合领域建设和运行满5年(含)以上的重点实验室。评估内容为,重点实验室的基础条件建设、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情况。评估材料各项数据采集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将主要分为依托单位自评、组织专家评估和公布评估结果三个阶段实施: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必须针对问题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1年后进行复评,复评后仍不合格的,不再列入重点实验室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