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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同意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方案

金融投资报 2021-02-05 18: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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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国家发改委复函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原则同意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区、河南许昌、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等11个试验区方案。

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张璐璇)2月5日,国家发改委复函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原则同意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区、河南许昌、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等11个试验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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