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 > 金报快讯 > 正文

四川出台关于对新冠疫情防控冷链物流举报实施奖励的意见 最高奖励5万元

金融投资报 2021-01-19 17:58:47
小 | 中 | 大
1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冷链物流专班发布了《关于对新冠疫情防控冷链物流举报实施奖励的意见》。

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1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冷链物流专班发布了《关于对新冠疫情防控冷链物流举报实施奖励的意见》。

《意见》称,公安、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邮政管理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接收我省范围内从事冷链物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冷链物流园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新冠肺炎疫情冷链物流防控措施,且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举报,一经查实,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可给予500元至最高50000元的奖励。

举报人应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AI推荐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