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结果显示,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方面,本次受评主承销商合计87家,其中2019年主承销1支及以上企业债券(不含仅参与联席主承销)的机构53家,仅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参与承销或仅从事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的34家。按照评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将87家受评主承销商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主承销商26家,平均得分90.58分;B类主承销商48家,平均得分79.16分;C类主承销商13家,平均得分66.91分。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方面,本次受评的6家信用评级机构平均得分为86.74分。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的2家。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连续5年得分第一名。
惩戒措施方面,《通知》指出,对于存在不诚信、不专业行为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将记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在分年度信用评价的相关指标评分中予以体现。对于在债券尽职调查、申报发行等环节存在不诚信、不履职尽责等行为,发改委将约谈相关责任机构,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对于连续两年未独立主承销企业债券以及本次列为C类的承销机构,自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限制其担任优质企业债券的主承销商,并要求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对于评价结果靠后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对其承销、评级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