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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直播营销平台应建黑名单制度

金融投资报 2020-11-26 18: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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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讯 国家网信办就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意见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开展安全评估,并向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制定直播营销目录,设置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生产销售、禁止网络交易、禁止商业推销宣传以及不适宜以直播形式推广的商品和服务类别。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营销人员及因违法犯罪或破坏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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