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苏启桃)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信息披露分类监管》的通知,强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自身输送利益;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应当合理、审慎、客观,不得利用市场热点进行概念炒作,上市公司披露公告涉及热点概念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充分提示风险;上市公司应当专注主业,审慎筹划高溢价、跨界收购以及其他可能产生较大风险的资产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