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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证券公司董监高资格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

金融投资报 2020-11-20 16: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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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林晓征20日表示,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机构董监高及其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程序方面,将证券公司董监高人员资格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统一证券公司与基金公司董监高的基本任职条件,优化任职要求,如不再将水平测试作为必要条件,允许有经验人员豁免测试,针对金融科技的专业人才适度放宽工作经历限制等。在从业人员方面,统一了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基本条件,并将其他专业人员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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