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据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近期,该局和丽水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丽水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加强信息宣传、备案制度、分期预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等“四个加强”调控措施。其中,分期预售的商品住宅,严格执行预售备案价格续推不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