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据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日消息,恢复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来看,2016年5月16日(含)后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必须是家庭首套房或二套房,家庭第三套(及以上)房产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