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近日发文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新规则于11月2日起施行。根据调整后的临停制度,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一是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二是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此前,按照深交所今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单次临停持续时间为30分钟。此次调整后,涨跌幅达到30%则直接临停至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