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张璐璇)新纶科技(002341)9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处分决定》”)。因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新纶科技及包括公司董事长侯毅在内的19名相关责任人被深交所予以纪律处分。
据了解,2016年至2018年,新纶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张某控制的多家公司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33,655.12万元,占当期收入的20.29%,虚增采购成本24,935.67万元,虚增利润7,643.3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42.73%;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33,828.24万元,占当期收入的16.39%,虚增采购成本24,447.93万元,虚增利润9,330.5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0.67%;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97万元,占当期收入的1.94%,虚增采购成本4,425.41万元,虚增利润1,072.3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3%。
因上述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行为,新纶科技对2016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其中,调减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3,655.12万元,利润总额7,643.34万元,净利润7,804.75万元;调减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3,828.24万元,利润总额9,330.50万元,净利润9,337.97万元;调减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233.97万元,利润总额1,072.30万元,净利润1,182.74万元。
此外,宏辉电子新纶科技关联方,与新纶科技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况。2017年,新纶科技支付宏辉电子资金13,520万元,收到宏辉电子资金13,520万元,占新纶科技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7%。2018年,新纶科技支付宏辉电子资金34,800万元,收到宏辉电子资金34,800万元,占新纶科技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新纶科技未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对新纶科技、董事长侯毅、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傅博、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高翔、时任财务总监马素清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吴智华、傅加林、王凤德等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