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 > 金报快讯 > 正文

9月19日起车险综合改革正式实施 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

金融投资报 2020-09-03 15:07:50
小 | 中 | 大

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9月3日,银保监会正式印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意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将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

“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届时,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红利。

具体来看,根据《指导意见》),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其次,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再次,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

同时,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此外,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无赔款优待系数也将进一步优化。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目前离改革正式实施仅剩下不到20天的过渡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全行业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做好改革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AI推荐

金融投资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0229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8  公众监督电话:028-8696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