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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自9月1日起未通过试验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停止生产经营

金融投资报 2020-08-28 16: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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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苏启桃)8月28日,金融投资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官网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准确性,规范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引发了《关于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生产经营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自2021年1月1日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动物检疫或疫病监测、诊断中,对生猪及其产品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应当使用已取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确保检测结果准确。产品批准文号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基础数据库”中查询。

自2020年9月1日起,所有未参加或未通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比对试验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以及通过比对试验但目前未申请注册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一律停止生产经营。

通过比对试验、已申请注册但尚未获得批准的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可继续生产经营至2020年12月31日。

《通知》还强调,各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非洲猪瘟病毒诊断制品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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