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张璐璇)8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五家国有大行同步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五大国有银行均对此次转换范围、时间以及规则作了提示性公告。
公告还显示,若客户不接受上述批量转换规则,可于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网银、柜面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网银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据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