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张璐璇)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8月3日消息,中央结算公司近日发布公告,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该业务是中央结算公司继联合中金所在金融期货市场推出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后,将国际通行的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制度进一步拓展应用于商品期货市场。大商所的投资者、期货公司会员以及非期货公司会员,可使用托管在中央结算公司的合格债券,作为大商所各类交易品种的保证金,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