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黄彦韬)华鑫股份2020年7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华鑫期货未督促相关客户履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义务,未按规定完全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备义务,使用未经我所接口适应性测试的系统传递交易指令。同时,华鑫期货未履行客户管理职责、对客户管理不善,其客户伊世顿公司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交易秩序,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犯罪;华鑫期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原技术总监参与了伊世顿公司的犯罪行为,华鑫期货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华鑫期货采取通报批评、暂停受理华鑫期货为客户申请我所交易编码业务六个月的措施,暂停受理日期从2020年7月18日至2021年1月17日,并将处理结果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