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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内销纳税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办理

金融投资报 2020-07-02 0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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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报讯(记者杨成万)7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的公告称,对符合条件按月办理内销申报纳税手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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