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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实控人王振华获刑5年 股价低开高走

金融投资报 2020-06-18 1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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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苏启桃)6月17日晚间,新城控股(601155)发布公告称,通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快讯获悉,普陀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王振华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6月18日,新城控股低开高走,截至记者发稿,报32.55元/股,涨0.99%。

2019年7月3日下午,有媒体曝出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在上海大渡河路一家五星级酒店猥亵女童,其中一名验伤结果为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事后王振华还支付给中间人周燕芬现金1万元,引发舆论关注。

据当晚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发布官方消息称,2019年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7月1日,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振华(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燕芬至公安机关自首。

随后,新城控股集团发布公告称其董事长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选举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晓松即是王振华的儿子。

在案发近一年之后,6月16日,此案一审在普陀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经过两天的审理,6月17日下午,此案一审宣判,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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