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6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关于注销深圳市恒汇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7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根据《公告》,深圳市恒汇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基协将注销该57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中基协指出,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中基协提醒投资者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合规情况,谨慎做出基金投资决策,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相关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