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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房租减免工作

金融投资报 2020-06-03 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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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报讯(记者吉雪娇)6月3日,国资委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积极减免经营用房租金的通知》。通知要求,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房租减免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

根据《通知》,各中央企业要按照734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房屋所在地对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本企业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至少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各中央企业要抓紧组织落实,加快内部决策,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减免。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的,根据房屋所在地要求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各中央企业要通过与中间承租人加强沟通、签订合同等方式,积极协调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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