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吉雪娇)6月3日,记者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印发,将自7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的定义、分类、信息报送、案件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办法》明确,案件类别分为业内案件和业外案件。其中,业内案件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侵犯银行保险机构或客户合法权益,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业内案件处置工作包括机构调查、监管督查、机构内部问责、行政处罚、案件审结等。
同时确认四种重大案件情形,即银行机构案件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亿元以上,保险机构案件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自案件确认后至案件审结期间任一时点,风险敞口金额(指涉案金额扣除已回收的现金或等同现金的资产)占案发银行保险法人机构总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性质恶劣、引发重大负面舆情、造成挤兑或集中退保以及可能诱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具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案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