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张璐璇)天广中茂5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股东陈秀玉、陈文团及尚融资本、铭泽投资的通知,陈秀玉、陈文团与尚融资本、铭泽投资已于2020年5月11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据了解,双方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尚融资本、铭泽投资拟作为战略投资人,参与上市公司天广中茂破产重整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但截至5月11日,天广中茂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股票面值,触发面值退市情形。因此,双方拟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上市公司重整的客观基础已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