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张璐璇)青农商行(002958)日前发布公告,该行近日相继获得《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青岛农商银行发行2019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的批复》(青银保监复〔2019〕438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9〕第231号),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青农商行表示,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做好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