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记者 林珂
海特高新(002023)发布公告称,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第二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成财教发【2019】10号)和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六七八批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成财产发【2019】30号),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获得50.00万和221.31万元政府补贴。
公告显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海威华芯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上述海威华芯获得的政府补贴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上述政府补贴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对2019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总计为271.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