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吉雪娇)10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会”)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252件,解决10103件,投诉解决率98.5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24.4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7.86万元。
其中,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3892件,占投诉总量的37.96%,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从投诉商品类别来看,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居前三位。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526件,占投诉总量14.88%;食品类投诉1065件,占投诉总量10.39%;服装鞋帽类投诉989件,占投诉总量9.65%。与2018年同期相比,房屋及建材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类、医药及医疗用品类的投诉量明显增加。
服务方面,三季度,生活、社会服务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列居前三位。与2018年同期相比,生活、社会服务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银行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的投诉比例有所增长,其余服务类别都有所下降。其中,三季度银行服务投诉占比为0.14%,较去年同期上升0.1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第三季度互联网服务类投诉较往年有所下降,但仍存在消费纠纷多发领域,在线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就是典型的例子。
据四川省消委会披露,今年8月,消费者胡女士在网络平台购买成都至南充的往返火车票,发现如果不通过12306渠道购票,就要额外多交优惠券费用10元和20元,并且无法取消。消费者认为合法权益受损,遂向省消委会投诉。经查,该平台车票订购页面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能否取消优惠券以及取消方式,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经调解,经营者退回了消费者30元优惠券费用。
“如今,足不出户就能在线购买商品或服务确实很方便,但网络消费具有虚拟性和跨区域性,消费者无法完全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大型的网购平台,下单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规则和限制性条款。此外,要注意保留证据,如下单付款凭证、商品宣传信息及聊天截图等,以便发生纠纷及时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