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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即日起可以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相关权限

金融投资报 2019-03-07 21: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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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璐璇)今晚,上交所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通客户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答记者问》,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即日起可以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相关权限,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以下为答记者问全文:

     关于证券公司开通客户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答记者问
 

      问:有意向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投资者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

      答: 今年3月1日,本所正式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已明确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具体条件。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开通方式与港股通基本一致,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现在就可以申请开通相关权限。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会员也无需向本所申请办理其他手续。
 

      问:《交易特别规定》中规定的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如何认定?

      答: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交易特别规定》中规定的适当性条件等要求,其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关于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的认定

       1.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应为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可用于计算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2. 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本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3.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4. 资金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本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5. 计算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二)关于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

     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股转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查询。

     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申请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无需满足上述资产和交易经验的条件。

     会员在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时,应当要求首次委托买入科创板股票的客户,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规定的内容,充分揭示科创板的主要风险特征。

     下一步,本所还会就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内的科创板经纪业务相关事项发布业务指南。
 

     问:请问科创板股票交易安排进展如何?

     答:本所正全力以赴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尽快落地,技术系统正在加紧建设测试中,之后还需组织全市场的测试。投资者应该有充裕的时间办理科创板交易权限的开通手续,具体可向自己所在的开户证券公司了解情况。投资者在开通权限和参与交易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知悉和了解风险事项,理性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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