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舒娅疆
3月6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会)召开2018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金融投资报》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度,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诉求17.4万余件,其中受理投诉9.58万件,同比增长41.2%,调解成功95362件,调解成功率9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40万余元。2018年,四川省工商系统、消委组织消费维权工作将着力在创建模式、高效维权、共治格局三个方面取得突破,实现“美丽诚信四川、放心舒心消费”。

四川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40万
据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四川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成效显著。“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试点取得突出成效,“四川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成功编制发布,消费维权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诉求17.4万余件,其中受理投诉9.58万件,同比增长41.2%,调解成功95362件,调解成功率9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40万余元。
同时,普通商品服务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依法抽检流通领域重点商品5.8万批次,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1.8万件,责令经营者下柜退市不合格商品货值2249.3;约谈共享单车企业不能“默认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组织抽检1398个批次。全省立案查处成品油违法案件87件,处罚189.71万元;通过实地检查抽样、“产品质量百姓买样团”重点消费品市场反溯买样等途径,全省共检查电商企业2171家,查处30件,约谈电商厂家60余家,查处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35(件)。
另一方面,消费教育引导也取得了新成效。2017年,四川省消委会建立了财产保险业、人身保险业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组织相关消费者等方面人员学习参观,通过传播相关商品服务专业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去年四川共受理金融服务类投诉100件
在新闻通报会现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披露了2017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138件,解决26825件,投诉解决率98.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70.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31.2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2.13万人次。
在2017年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11601件,占总量的42.75%;售后服务问题3734件,占13.76%;合同问题2736件,占10.08%;虚假宣传问题1386件,占5.11%。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但与去年同期相比质量方面的投诉下降趋势最为明显。与2016年同期相比,虚假宣传、合同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由此可见,消费者对经营者虚假宣传和履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不断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度,四川省共受理金融服务类投诉100件,其中合同类纠纷21件,占投诉性质的21%。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表现在:部分银行网点未有效履行收费告知义务,一些保险经营者在销售时对合同条款讲解不清,对保险中的风险及免责条款告知不明,在部分行业保险销售中甚至变相强制销售,在理赔中索赔材料繁琐、赔付时效慢等。
对此,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消费已明确纳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畴,今年将加强与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一方面促使行业自律,加强对规约、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理,另一方面将通过在省消委会设立的金融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加强金融消费知识的宣传教育,从事后救济性的维权工作到事后和事前防范性维权工作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