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成万
新指引新增4项“强制披露规定”:第一,新增有关董事会参与ESG管治情况。要求发行人须在ESG报告中披露一份董事会声明,载列董事会对ESG 事宜的各项考量,包括董事会对ESG 事宜的监督、重要ESG事宜的识别、评估及管理,ESG 相关的目标设定和目标达成情况监督等。
第二,新增有关阐释ESG报告遵守的原则。要求发行人在ESG报告中解释具体如何应用“重要性”“量化”“平衡”和“一致性”这四个汇报原则。以“重要性”原则为例,发行人须披露其甄选重要ESG因素的过程,描述其持份者参与的过程及结果。
第三,新增有关对ESG报告边界进行解释并描述该边界选定过程。要求发行人在ESG报告中解释汇报范围,并描述发行人挑选哪些实体或业务纳入报告的过程。
港交所针对环境范畴的KPI(关键绩效指标),要求披露针对环境类KPI所订立的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香港联交所还建议所有社会范畴KPI的合规披露标准将由“建议披露”全部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即“强制披露规定”。 此外还建议对供应链管理、工伤及死亡、雇佣类型等社会范畴的指标及议题进行修订。
影响:“倒逼”港股公司ESG管理
经修订的ESG指引若获准实施,预计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正式生效。对此,安永大中华区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唐嘉欣表示,届时整个港股市场的2000多家上市公司将受此影响。同时,拟在港上市的企业在IPO过程中也将受到ESG相关问询与挑战。
唐嘉欣认为,新增的“强制披露规定”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新增对董事会参与、报告原则、报告边界的“强制披露规定”,旨在进一步推动ESG信息披露与ESG日常管理的衔接,有利于ESG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新增有关气候风险的“强制披露规定”,有助于同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等国际标准接轨,回应全球投资者对气候风险的重视。
唐嘉欣同时认为,对环境及社会范畴KPI合规披露要求的提升,有助于推动企业对于相关议题的实质性的反思,并通过目标管理的方式使相关举措真正地落到实处。这些KPI既是企业提升ESG表现的现实抓手,也是投资者最为看重的几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