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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收到甘肃证监局警示函 受托管理平凉城投公司债违规

金融投资报 2018-08-23 14: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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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璐璇)日前,甘肃证监局在其官网公布《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甘肃证监局表示,国泰君安证券作为平凉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凉城投”)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有效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且出具的2017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国泰君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国泰君安证券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督促发行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引以为戒,深刻反思,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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