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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泽近15亿资金或“泡汤” 董事长王涛终身被禁“入场”

金融投资报 2018-02-08 1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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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杨成万

       正义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2018年第1号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给予*ST华泽(000693)董事长王涛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副董事长王应虎10年禁入证券市场,财务总监郭立红5年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证监会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是,*ST华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非经营性资金15亿多元且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将无效票据入账;未披露为星王集团融资和为王涛向三角洲基金借款3500万元提供担保的情况。*ST华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过,投资者更关心的是,被关联方长期非法占用的近15亿元资金回到*ST华泽的账上究竟还有多少希望。


       证监会指控*ST华泽“四宗罪” 

       证监会在市场禁入决定书中表示,*ST华泽及其股东存在四大违规行为。自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未,*ST华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多次占用*ST华泽非经营性资金14.86亿元,但*ST华泽均未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市场禁入决定书同时称,*ST华泽将无效票据入账,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据悉,*ST华泽2013年应收票据的期末余额为13.25亿元,其中13.19亿元为无效票据; 2014 年应收票据的期末余额为13.63亿元,其中13.62亿元为无效票据;2015年上半年应收票据的期末余额为10.99亿元,其中10.98亿元为无效票据。

       证监会同时认定,2015年7月15日,*ST华泽旗下公司陕西华泽公司与关联方星王集团签署《陕西华泽与星王集团项目建设代付协议》,约定星王集团无偿代陕西华泽支付新材料项目的6亿元土地款和设备采购款,陕西华泽公司向星王集团开具由*ST华泽承兑的等额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质押融资,双方随后签订《委托付款函》。对此事项, *ST华泽未及时披露。

      *ST华泽的另外一大违规行为是, 未及时披露公司为董事长王涛为山东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3500万元提供担保事项。

       证监会指出,*ST华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及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T华泽董事长王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ST华泽副董事长王应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ST华泽总监财务郭立红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收回近15亿资金希望渺茫

       不过,投资者最为关心的是,*ST华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如何占用上市公司14.86亿元资金?收回这些资金的概率有多大?

      *ST华泽公告称,*ST华泽旗下的陕西华泽公司通过陕西天慕灏锦公司、陕西臻泰融佳公司、陕西盛华公司、陕西青润和公司和陕西天港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如下: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累计向关联方提供资金8.91亿元;2014年累计向关联方提供资金30.36亿元;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累计向关联方提供资金14.87亿元。扣除收回的部分款项,截止2016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ST华泽的资金余额为14.86亿元。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言而无信,对*ST华泽作出的还款承诺都是‘空头支票’,清欠工作无实质性进展。”有知情人士表示,2016年4月30日,*ST华泽实际控制人王涛、王应虎承诺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占用的还款事宜,且优先采用现金的方式偿还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若不能全部采用现金还款,将采用资产置入等方式偿还未支付的占用资金,但到了2016年12月31日时却未兑现承诺。

       2017年4月19日,王涛、王应虎又承诺采取“主导成立新材料产业基金、处置土地和矿山资源合作变现措施保证清占资金”等多种方案解决占用的资金问题。但时至今日,上述承诺仍然停留在书面上,没有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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