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张璐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自2020年7月22日起修订上证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案,此次修订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指数样本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从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的证券,从被撤销风险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将其计入指数。
上交所表示,剔除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有利于上证综合指数更好发挥投资功能,更好反映沪市上市公司总体表现。截至5月底,上证综合指数样本中包含85只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合计权重0.6%。因此,剔除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不会影响其综合指数定位。
其二,日均总市值排名在沪市前10位的新上市证券,于上市满三个月后计入指数,其他新上市证券于上市满一年后计入指数。
上交所表示,当前A股市场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连续涨停”及高波动现象。2014年至2019年,沪市共上市新股563只,上市后平均连续涨停天数为9天,217只新股连续涨停天数超过10天,新股以涨停价计入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客观反映市场真实表现。2010年至2019年,沪市新股1年内平均收益波动率约为同期上证综合指数的2.9倍,计入高波动新股不利于上证综合指数的稳定。
因此,将新股计入上证综合指数的时间延迟至上市1年后。考虑到大市值新股价格稳定所需时间总体短于小市值新股,为保持上证综合指数的良好代表性,对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名沪市前10位的大市值新股实行上市满3个月后计入。
其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证券将依据修订后的编制方案计入上证综合指数。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上市公司涵盖诸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证券的计入不仅可提高上证综合指数的市场代表性,也将进一步提升上证综合指数中科创型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占比,使上证综合指数更好反映沪市结构变化。考虑到上证综合指数编制修订涉及新股计入时间的调整,科创板证券按照修订后的规则纳入上证综合指数,有利于保障上证综合指数规则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指数编制修订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上证综合指数的市场代表性与稳定性,使上证综合指数更加准确表征上海市场整体表现,更加充分反映上海市场结构变化,为投资者观测市场运行、进行财富管理提供更理想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