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作为四川饮食文化的一张特色名片,涌现出了无数大大小小的火锅品牌。每个品牌在创设、发展期间都承载了创始人团队无数的心血,商标正是创始人团队付出心血的成果之一。商标被形象的称为商品的脸,既代表了品牌的形象,也加深了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
但是总有一些想不劳而获、走“捷径”的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给企业带来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学会如何规范的使用注册商标、防止他人假冒自己的注册商标,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成为火锅企业经营者需要了解和重视的问题。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四川至膳品牌管理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获得了“谭鸭血”注册商标,后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授权四川谭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期使用。四川谭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该注册商标改变字体、标注拼音并添加“老火锅”通用名称后用于其生产的火锅底料、油料包装袋(箱、桶)上。
2020年5月以来,方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许可的情况下,按照四川谭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谭鸭血”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用于其委托他人及自己生产的火锅底料、油料外包装(箱、桶)上,假冒四川谭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火锅底料、油料并向天津、江苏、上海、河南、安徽等地的谭鸭血火锅加盟店销售,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263210元。
2021年11月29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方某提出上诉,2022年3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经过
该案在办理过程中,谭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为了获取举报线索,谭公餐饮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蹲守在销售、使用假冒注册商标“谭鸭血”火锅底料、油料的火锅店门外等待该点员工去仓库取货,以便查明假冒的火锅底料、油料的储存地点。为了取证,公安机关多次往返天津、江苏、上海、河南等地。
锦江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按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法律责任全要素审查要求,积极走访省市区市场质量监督部门并借力检察一体化体制优势,在成都市院的带领下,依托成渝“4+2”检察协作机制,与重庆市检察机关共同研讨商标类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商标审查难点及类型化问题,并前往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对“相同的商标”与“近似商标”的审查原则、“相同的商标”的认定方法、商品的分类标准等问题听取专家意见,厘清办案中的关键疑难问题,为办案提供智力支撑与印证;为查明案件权利权属,在告知权利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当的诉讼义务时,向权利人了解未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原因,以及使用商品的范围等,同时向权利人了解是否有民事和解的意愿和赔偿数额请求,以便为下一步检察机关提出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提供依据,同时针对方某对非法经营数额的异议,锦江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方某合理来源抗辩进行审查,从货物流、资金流方面补充完善了认定非法经营数额的证据,针对方某出售的火锅底料、油料、香油上使用的注册商标的来源问题,引导公安机关通过恢复、提取电脑、手机内的存储文档、聊天记录结合其他证据,确认系方某制作并使用的事实,从而改变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罪名,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法院提起公诉。
谭公餐饮负责人肖军直言,“整个维权过程充满了艰辛,我们之所以坚持到底,既是为了保护品牌自身的名誉和利益,更是为了给四川火锅行业树立典范,让更多的火锅经营者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火锅协会对本次案件也高度关注,一审期间,协会组织成员单位专程前往法院旁听。
2022年6月10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和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知识产权检察干警、四川省火锅协会有关负责人、谭公餐饮经营者齐聚四川省火锅协会,就本案展开讨论,共同协商餐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川省火锅协会执行会长严龙表示,“本次案件的成功办理对谭鸭血火锅、对整个四川火锅行业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为四川火锅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榜样性的作用,值得广泛宣传和学习。四川火锅市场竞争激烈,企业运营品牌本就困难,在面对非法侵权行为时很多企业都不知道该如何维权,要怎样维权。本次交流会后,火锅企业就知道找谁维权、怎么维权。希望接下来行业上下和检察机关一起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来源:锦江检察(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