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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税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税费争议一站解决

金融投资报 2023-08-15 1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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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人民蓉税”建设,双流税务深入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收法治领域的具体实践,打造实体“枫桥式税务所”,多元预防调处新形势下征纳矛盾,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利益,全面推进实现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自2023年4月打造“枫桥式”税务所以来,双流税务已成功受理调处60余件矛盾争议,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率达100%,调解满意度达100%。

凝聚部门合力,协调联动化解争议

为高效便捷解决税费争议,双流税务建立由“精通税费政策的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及调解经验丰富的‘50’后干部”组成税费争议调解专家团队,建立集体会商机制,强化与行政、司法部门协作,针对受理的税费争议快速反应,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核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小事不出所、大事不出局、矛盾就地解决”的原则强化统筹协调,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双流税务调解专家在了解我们的问题后,统筹多个业务条线力量帮我们进行了全面解答,效率高、服务好,对我们企业重整程序的有序推进给予了极大的帮助和支持。”一重整公司管理人说到。2023年5月,该公司管理人向双流税务反映重整项目中的非正常户解除、税收债权申报等事项问题,双流税务第一时间联动区法院、住建交局等部门开展调查核实,以专题会的形式集体会商明确争议焦点问题及解决路径,形成较为统一规范的处理意见后回复管理人,妥善处理了争议事项。

优化纳税服务,耐心细致处理矛盾

“太感谢你们税务局的调解员老师了,认真谨慎帮我核实情况,耐心细致的指导我解决问题,因为你们的处理我才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某公司的股东陈先生激动地说。调解员发现陈先生在2018年虽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变更业务,但未在税务机关申报股权变更涉及的相关税费,也未在税务机关办理股东信息变更业务,导致该公司在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留存的股东信息不一致。在调解员的指导下,陈先生补办了纳税申报及股东信息变更事项,成功避免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强化争议回访,跟踪问效促进提升

在争议纠纷调解完成后,税费争议调解专家团队会通过电话、网络、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及时开展跟踪回访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调解方式和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同时,对化解的典型案例进行总结提炼和情况反馈,定期梳理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共性诉求和矛盾争议点,通过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2023年4月,双流区税务局接到李女士关于某公司欠缴职工社保费的争议。接到投诉后,双流区税务局指派专人就该投诉事项调查核实,经调解处理,成功督促该公司于5月中旬完成社保费相关费用补缴工作。6月中旬,双流税务针对该争议事项进行跟踪回访,及时就相关情况向投诉人披露,并做好与社保、医保部门的沟通交流,协助做好该笔欠缴社保费的申报补缴事项。

“感谢税务调解员为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作出的持续努力,在跟踪回访后仍然帮我协调相关部门跟进处理,让我充分感受到了税务机关的暖心。”李女士对双流局在此次涉费纠纷的调处表示肯定。

下一步,双流税务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处理新形势下征纳矛盾的相关机制,继续探索更多更好的矛盾争议纠纷解决办法,全面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持续提升基层税务治理水平,聚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样板。(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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