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多地连续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强降雨导致多地出现内涝、地质灾害、洪水等灾情。据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8日,各财产保险公司受理各类理赔案件约3477件,车辆损失估损金额约1599.54万元,其他财产估损金额约4792.81万元。各人身保险公司排查到身故人员6人,合计预估赔付金额约64万元。
保险在灾后经济补偿和恢复重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7.21"特大暴雨,保险业累计赔付16.2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3.9%;2013年"菲特"台风,保险业累计赔付超6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0%以上;此前河南强降雨,保险业预计赔付超124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超过了11%。
这其中巨灾保险作为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的市场化机制,在管理风险、经济补偿和撬动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巨灾保险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诸多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巨灾保险已提供6125亿风险保障
近年来,随着疫情流行、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的深刻影响,自然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高发态势。巨灾保险主要保障因发生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
巨灾保险作为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的市场化机制,在管理风险、经济补偿和撬动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以来,我国巨灾保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为减灾救灾、民生保障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2016年,原保监会联合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指导行业成立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集合行业力量,为地震巨灾提供风险保障。2017年,《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初步建立。
截至2021年8月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已累计为全国1554万户次居民提供了6125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含台风、洪水的多灾因巨灾保险完成开发上线,共同体巨灾产品体系不断丰富,保障水平逐步提升,配合地方政府探索开展了适合当地实际与风险特点的巨灾保险试点,共同体四川业务及河北张家口业务平稳运行。
自2013年,银保监会批准在云南省和深圳市进行巨灾保险试点,目前宁波、黑龙江、厦门、广东等多省份、地区相继开展巨灾保险制度的探索。一些巨灾保险创新采用指数保险的模式,即政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当降雨强度、台风风速达到或超过触发巨灾的预设阈值时,保险公司不需要查勘定损,即可向政府相应保险赔付金额,用于灾害救助、灾后重建和社会救济,提高救灾效率。
巨灾保险产品亟待丰富完善
保险在灾后经济补偿和恢复重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巨灾保险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一些短板。
例如,巨灾保险产品不够丰富,针对台风、洪水、强降雨造成的城市内涝等多灾因的保险保障还不够完善;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渠道尚未建立,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保险意识欠缺,家财险等险种覆盖面不高,巨灾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总监朱俊生认为,巨灾保险制度构建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巨灾保险的覆盖面有限,巨灾保险制度惠及的人群范围有待扩大。二是巨灾保险的保障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巨灾保险立法有待推进。
从瑞士再保险在支持中国巨灾保险的经验与思考看,瑞士再保险中国公共利益风险业务部负责人、中国再保险业务高级副总裁熊耀华表示,一是短期内灾害事件的规律性不强,三年试点对于巨灾保险来说依然较为短暂,难以精准评价保障效率。二是保本微利是否合理,一些巨灾保险项目中要求保险公司"保本微利",没有发生巨灾时保险公司需要返还一定"利润",以保障纳税人的利益。三是正确认识全面保障与保险波动性成反比。四是保险赔付需提前做好安排,避免理赔到位后无法合理使用。此外,科技在巨灾保险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科技赋能有望成为发展突破口
"我国巨灾保险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一方面如果更多省市、地区可以纳入试点,另一方面如果研究机构、行业、保险公司能够整合主要巨灾的风险、损失和补偿数据资源,建立自然灾害数据库,将更能激发保险公司提高巨灾保险产品的供给和创新动力。"平安产险巨灾保险相关负责人称。
科技赋能有望成为加速巨灾保险发展的突破口。例如,平安产险已经组建自然灾害专业团队,探索建立灾害预警体系,并在四川落地首个自然灾害实验室。"平安通过暴雨、台风、洪水、地震等10种自然灾害数据,以及气象、水文、地理、遥感、地质、灾害、承灾体和社会经济类数据,建立了自然灾害时空数据库。"平安产险自然灾害风险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平安自然灾害实验室已经完成自主研发的全国高精度水灾黑点地图,用于高精度内涝易发区域识别,辅助询价核保流程、风险精算评估等场景,为自然灾害和巨灾保险产品创新提供数据支撑。此外,平安自然灾害实验室自主研发的气象预测和洪水预测用于防灾风险提示。
"平安自然灾害实验室还处于发展早期,希望能通过开放平台基础应用能力,对接更多平台、研究机构,共同建立保险业更加完善的自然灾害预防预警能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平安产险将根据自然灾害实验室的研究,通过灾害识别、灾害监测、灾害预测、巨灾管理等四项风险能力建设和应用,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提前发现风险,做好防灾减损。
相较于一般风险,巨灾的低频高损特征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太保一方面建立了科学的巨灾风险评估模型、风险雷达系统和大灾综合指挥平台,逐步提升巨灾定价、大灾预警、灾害减损等能力;另一方面与市场上主要再保人形成了良好的巨灾保险再保合作和技术交流,提升风险分散能力和专项技术积累。
中再集团持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震、台风、洪水等巨灾模型。例如,2020年11月,中再集团与中国地震局联合发布了"中国地震巨灾模型3.0",这标志着我国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震巨灾模型已成熟并走向行业应用。
支持有意愿境内险企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
巨灾保险还在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为支持有意愿的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9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重点对五方面的内容作出规定:明确巨灾债券的适用范围为转移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事件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巨灾风险损失。明确特殊目的保险公司(SPI)应经香港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并具有健全的分出保险公司保护机制。明确SPI可作为特殊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登记并接受保险公司分出的巨灾风险,豁免评级、资本金、偿付能力等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境内及香港相关法律,加强法律、信用等风险管控,确保巨灾债券发行合法、合规、安全。明确保险公司发行巨灾债券的信息报告要求。
从国际市场看,这对稳定巨灾风险分散成本,形成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担机制等,具有重要意义。10月1日,由中再产险发起的巨灾债券在香港成功发行,这是香港地区发行的首支巨灾债券,开创了在港设立特殊目的保险公司进行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先河。该债券主要保障标的为国内台风风险,募集金额3000万美元。
银保监会将持续跟踪《通知》执行情况,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巨灾债券发行工作,着力构建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探索建立全国统一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
王和认为,面向未来,巨灾保险要纳入国家的综合减灾体系,积极探索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制度,扮演好"承上启下"的角色,发挥特殊作用,实现灾害风险治理的现代化。
所谓"承上",就是要承接并落实综合减灾的具体措施,如通过承保条件、费率和事后监督机制,有效推动设防标准的提高。所谓"启下",就是要与政府和社会的重建资金管理相连,特别是配合政府的预算管理和公共财政改革,解决巨灾的重建资金保障问题,即重构重建资金保障制度,提高财政等公共资源管理的效率。
据了解,银保监会将推动形成全国统筹、各方参与、市场化运行、全方位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设计,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具体而言,推动将台风洪水等灾害纳入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完善支持配套政策,丰富具有中国特色的巨灾保险理论体系,把好发展方向。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共享机制,推动共建统一的灾害数据管理体系和巨灾风险数据库,形成发展合力。充分调动行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科技赋能水平,推出线上服务平台、巨灾模型等工具,加快发展步伐。继续提高巨灾保险承保能力,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创新丰富多灾因巨灾保险产品,提升宣传销售力度和理赔服务质量,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发挥保险防灾减灾作用,提高整个社会抗击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水平。
整体而言,银保监会将指导保险公司持续加大投入,丰富产品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整个社会的风险管理意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多方协同,共同推动,充分发挥巨灾保险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