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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制造业“大点兵” 100户优质企业值得期待

金融投资报 2021-08-05 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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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记者 杨成万

8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经信厅获悉,为聚焦优势重点领域,汇聚创新资源,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制造业领域优质企业,决定遴选100户企业作为省级重点培育对象,并将其纳入“直通车”协调服务范畴,对其提出的诉求、反映的困难给予精准帮扶;依法依规在资金补助、要素保障、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竞相发展壮大。“十四五”期间,全省建立不超过500户的培优企业库,省级重点培育其中100户企业,作为制造业优质标杆企业;各地可参照省上建立本区域培优企业库,将另外400户企业纳入市(州)培育范畴。

征集对象:“16+1”产业中的优质企业

经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制造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制造业企业是指制造业领域营业收入占企业(集团)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0%的企业。本次征集对象主要聚焦“16+1”重点产业领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经济领域,且具备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环境影响小、产业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特征的制造业优质企业。

据悉,四川省“16+1”产业是指16个重点产业和数字经济。16个重点产业是对四川省重点培育五大万亿级产业的再细分,是加快推动“5+1”产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关键点。16个重点产业分别为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农产品精深加工、优质白酒、精制川茶、医药健康、新材料、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节能环保。

征集对象分为三大类型的企业:第一类是省级产业链“领航”培育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综合实力较强,相关业务具有国内市场话语权的企业(集团)。主要聚焦于符合国家大型企业划型标准,长期专注制造业,具有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能在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产业集聚发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有望在“十四五”期间新入榜“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企业(集团)。

第二类是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和培育企业。参照国家标准,重点培育一批长期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产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终端产品或中间产品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的企业。主要聚焦于已成功创建或在“十四五”期间有望创建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且能够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产品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带动行业技术创新,在重点领域形成补短板效应,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迭代升级的企业。

第三类是高成长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照国家标准,重点打造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生产管理精细、工艺技术独特、创新能力强、增长很快、发展潜力大的“小巨人”企业。主要聚焦于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已成功创建或在“十四五”期间有望创建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备专业领域新、创新能力强特征,且“十四五”期间有望爆发式增长,进军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级产业链“领航”培育企业的中小企业。

征集条件:包括资本市场融资计划

对于具体的征集条件,经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四川省注册并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企业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团队,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或领军人才纳入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发明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及以上(其中有一项达到条件即可)。近三年以来无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安全事故且未来能够有较快增长优势和潜力的企业。

记者注意到,征集条件同时对企业在资本市场方面也有“说法”,要求企业有明确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优先支持已经获得直接融资包括天使、风险、私募、债券、资产证券化的企业。

据了解,对省级产业链“领航”培育企业的征集条件为: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原则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2%及以上,正在或拟定在“十四五”期间进行大规模制造业投资,实施兼并重组扩张,开展强链补链延链行动,能够进一步发挥“链主”作用的企业(集团)。

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和培育企业的征集条件为: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以上(含5亿元),原则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已申报或成功创建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十四五”末预期能够达到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示范和培育条件的企业,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及以上,产业链某一环节中间产品或终端产品市场占有率应位居国内前5位或全球前10位的制造业企业。优先支持企业主营产品属于制造业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企业。

对高成长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征集条件为: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原则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及以上,已成功创建或在“十四五”期间有望创建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在“十四五”期间能够迅速发展壮大,进军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级产业链“领航”培育企业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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