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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金融投资报 2026-10-13 18: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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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1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14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6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1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5号《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上半年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14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5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10月13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31,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主体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
(万元)
川投能源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春熙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385期J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48,500.00 2025年11月4日 2026年10月21日 1.00%
川投能源 交通银行
四川省分行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49天(挂钩汇率看涨) 保本浮动收益型 70,000.00 2025年11月6日 2026年10月21日 1.20%
川投能源 中信银行
迎
宾大道支行
共赢智信黄金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23387期 保本浮动收益型 8,000.00 2025年11月27日 2026年10月21日 1.20%
川投能源 中信银行
迎
宾大道支行
共赢慧信黄金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36188期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2026年5月22日 2026年10月21日 1.00%

四、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计划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人民币14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2026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1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实施期限

期限为2026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1日止。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的动态,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通过适度的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

(二)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综上,保荐人对川投能源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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