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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金融投资报 2025-08-14 19: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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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原用于杨房沟水电站项目的6亿元募集资金转用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此次变更是基于杨房沟水电站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募集资金将有部分结余,而新项目符合公司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主业优势和整体竞争力。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用于向雅砻江水电增资,具体用于杨房沟水电站项目建设。

●新项目名称:变更募集资金中的6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亿元

●新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为75个月(不含筹建期),预计2025年12月正式开工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8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亿元。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3,200,000.00元后余额为人民币3,996,800,000.00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此外发生会计师费用105,000.00元、律师费用6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1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449,000.00元、用于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费用1,400,600.00元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226》号验资报告。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两河口水电站建设。

截至2025年6月30日,杨房沟水电站项目已经使用募集资金23.69亿元,两河口水电站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12亿元。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四十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提案报告》,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6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新项目(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主业发展优势。根据该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项目总投资为81.99亿元,本次涉及投向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5.02%。

2025年8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保荐人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6月10日以川发改能源[2015]386号文进行了核准批复,实施主体为公司参股的雅砻江水电公司,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原项目为雅砻江中游水电开发方案“一库七级”中的第六级水电站,项目规划安装4台37.5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0万千瓦。计划总投资为200.02亿元,总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亿元)

一①

枢纽工程

117.08

(一)

施工辅助工程

30.34

(二)

建筑工程

61.70

(三)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

3.90

(四)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9.10

(五)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2.04

二②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用

2.91

三③

独立费用

21.86

(一)

项目建设管理费

9.66

(二)

生产准备费

0.34

(三)

科研勘察设计费

10.18

(四)

其他税费

1.68

一、二、三小计=①+②+③

141.85

四④

基本预备费

7.09

静态总投资=①+②+③+④

148.94

五⑤

价差预备费

10.38

六⑥

建设期利息

40.70

工程总投资=①+②+③+④+⑤+⑥

200.02

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整体竣工决算。截至2025年6月已累计完成投资134.31亿元(不含卡杨公路)。

截至2025年6月30日,杨房沟水电站项目已经使用募集资金23.69亿元,两河口水电站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12亿元,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14.39亿元。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使用金额(亿元)

1

募集资金净额

39.94

2

2019年置换前期已投入自有资金

9.80

3

2020-2025年上半年投入募投项目

19.02

4

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等其他事项

3.27

剩余募集资金

14.39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的建设有助于公司加快雅砻江水能资源开发,保障四川当地用电和外送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整体竣工决算,项目整体在收尾阶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供应商管理水平,并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支出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以及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资金,预计杨房沟水电站实际总投资金额较可研报告中原计划的总投资有所下降(具体下降金额以后续竣工决算结果为准),根据杨房沟水电站的前述投资进展,预计公司的募集资金会有部分结余。

川投能源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十一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摘牌方式收购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87%股权并投资建设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的提案报告》。会议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摘牌方式现金收购由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建工”持有的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安抽蓄”)87%股权并由远安抽蓄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截至目前,上述工商登记已完成,远安抽蓄各股东及其股权比例分别如下:川投能源持股87%、中建三局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

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已开工建设,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4×30万千瓦),额定水头515m,距高比为3.63,连续满发小时数为6h,设计年发电量13.4亿kW·h,上水库正常蓄水位847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30m。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灵活、启停快速,可为电网提供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容量,有利于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在构建新型能源系统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抽水蓄能电站是目前技术更成熟、经济性更优、安全性更高的大规模储能调节电源。

投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符合公司清洁能源主业要求,且在当前水电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规模大的特点,有助于提高公司控股资产规模。因此,建议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新项目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主业发展优势。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湖北远安抽水蓄能项目经湖北省发改委2022年7月28日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280号文进行了核准批复,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的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花林寺镇境内,项目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

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为81.99亿元,工程静态投资67.17亿元,总投资构成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Ⅰ

枢纽工程

515608.77

一

施工辅助工程

54150.23

二

建筑工程

255284.55

三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

19435.52

四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47074.21

五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39664.26

Ⅱ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

21351.41

一

水库淹没影响区补偿费用

2904.89

二

枢纽工程建设区补偿费用

18446.52

Ⅲ

独立费用

102995.48

一

项目建设管理费

44551.07

二

生产准备费

5178.95

三

科研勘察设计费

46758.66

四

其他税费

6506.80

Ⅰ、Ⅱ、Ⅲ部分合计

639955.66

Ⅳ

基本预备费

31708.11

 

工程静态投资(Ⅰ~Ⅳ部分合计)

671663.77

Ⅴ

价差预备费

51942.52

Ⅵ

建设期利息

96261.00

工程总投资(Ⅰ~Ⅵ部分合计)

819867.29

截至2025年6月,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3.86亿元(主要为筹建期的通风兼安全洞工程、上水库进场公路工程、科研勘察设计费等),预计后续投资为78.13亿元。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为75个月(不含筹建期),预计2025年12月正式开工。

(二)项目预计收益

根据《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按个别成本法测算(计算期采用49年,其中建设期9年,生产期采用40年),新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5.41%,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为21.26年,主要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合计

1

发电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4853294

2

总成本费用总额

万元

4014681

3

利润总额

万元

814481

4

全部投资FIRR(所得税前)

%

5.41

5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年

22.63

6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

年

21.26

计算期各年形成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期

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

计算期

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

计算期

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

1~7

0

0

22

118004

5676

37

118004

23944

8

22081

4483

23

118004

6754

38

118004

23944

9

111054

20787

24

118004

7879

39

118004

23944

10

118004

-3539

25

118004

9052

40

118004

49329

11

118004

-2889

26

118004

10275

41

118004

49329

12

118004

-2210

27

118004

11551

42

118004

49329

13

118004

-1503

28

118004

12881

43

118004

49329

14

118004

-765

29

118004

14269

44

118004

49329

15

118004

5

30

118004

15717

45

118004

49329

16

118004

716

31

118004

17227

46

118004

49329

17

118004

917

32

118004

18801

47

118004

49329

18

118004

1791

33

118004

20444

48

118004

49329

19

118004

2701

34

118004

22157

49

118004

49329

20

118004

3652

35

118004

23944

 

 

 

21

118004

4643

36

118004

23944

 

 

 

上述相关数据基于国家目前相关政策进行测算,后续不排除因国家政策调整和项目实际经营情况等发生变化。

(三)变更金额

本次公司拟将6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变更金额不超过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新项目尚需投资的资本性支出金额,本次募集资金变更金额不用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之前新项目的投入。川投能源将与远安抽蓄其他股东以同比例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至新项目。

(四)新项目的必要性

1.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湖北电网2030年电力电量平衡成果,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以120万千瓦装机规模投入系统运行后,每年可节省系统标煤耗45.4万吨,按照通用节能减排公式比例折算,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13万吨。新项目的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煤炭资源的消耗及其带来的环境污染,具有较大的环境效益,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对推动湖北省发展低碳经济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提高湖北电力消纳能力、维护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灵活、启停快速,可为电网提供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容量、也是电网出色的频率调节和电压稳定电源。在提高电网供电质量的同时,有利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远安抽水蓄能电站距离拟接入的荆门双河500kV变电站直线距离约74km,在承担湖北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等作用的同时,亦可作为区外来电的保安电源,有效平抑大规模区外来电的波动,为电网提供重要的动态支撑。因此建设远安抽水蓄能电站,是配套大规模、长距离输电通道,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经济、可靠、智能运行的有力支撑。

3.提升川投能源的整体实力和装机规模。

新项目装机规模达120万千瓦,该项目竣工后可显著提升川投能源控股装机规模,川投能源的营收和盈利水平也将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清洁能源的主业优势,增强行业竞争力。

(五)新项目的可行性

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远安抽水蓄能电站是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从工程方案来看,远安抽水蓄能电站距宜昌直线距离约45km,距武汉直线距离约253km,地理位置较好,对外交通条件便利;上、下水库库盆条件较好,成库条件较优;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荆门双河500kV变电站,距离变电站直线距离74km,接入系统条件好;工程区地质条件满足筑坝成库和修建地下洞室,工程建设方案可行。从经济指标来看,按个别成本法测算,电站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5.41%,表明该电站有一定的竞争力。根据可研报告的财务敏感性分析表明,无论是设计电站投资变化还是电力市场变化,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市场前景

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灵活、启停快速,可为电网提供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容量,有利于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在构建新型能源系统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抽水蓄能电站是目前技术更成熟、经济性更优、安全性更高的大规模储能调节电源。

(二)风险提示

新项目主要风险有电力消纳风险、投资效益低于预期风险以及工程建设安全、进度、投资、地质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对新项目的风险有较为充分认识,将密切持续关注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一)项目立项审批

2022年7月28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280号)。

(二)项目环境审批

2023年2月27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23〕30号)。

(三)项目用地审批

2024年9月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具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鄂政土批〔2024〕1146号)。

2024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出具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998号)。

六、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川投能源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已经川投能源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川投能源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事宜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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