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 1月27日,从人行重庆营管部获悉,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潼南民生村镇银行”)因4项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29.5万元罚款。
罚单显示,潼南民生村镇银行的违法行为包括: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未按规定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撤销单位银行账户超期备案;开办多层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内部账户对外收付款未进行备案。
时任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行长的李帮志,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1.55万元罚款。
据了解,潼南民生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9月2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法定代表人为邢玮,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86-92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天眼查股权穿透图显示,中国民生银行是潼南民生村镇银行大股东,持股50%,认缴出资额2500万元。其余7位股东均持有该行10%至3.5%不等的股份。
另外,罚单还显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支行因征信查询用户变动未按要求及时报备,被处以2万元罚款。(来源:人行重庆营管部、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