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了对重庆天湖置地有限公司(以下“重庆天湖置地”)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汉汇检罚〔2021〕3号)显示,重庆天湖置地因非法买卖外汇,违法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文印发)第三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对重庆天湖置地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440.25万元罚款。
据了解,重庆天湖置地成立于2009年9月17日,注册资本为800万,法定代表人为关志洪,经营状态为存续,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74号(荔枝街道办事处门面),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低压电器等。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重庆天湖置地由重庆星岛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控股,而重庆星岛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则由厦门星岛园贸易有限公司100%控股。(柏金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