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 7月25日,金科股份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称,金科股份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68 号),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对《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
目前,公司已就《关注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与中介机构进行充分沟通,仍需在中介机构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后出具核查意见,方能予以披露,故公司尚未就回函内容对外公告。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悉,7月13日,深交所就金科股份股东陶虹遐拟与实控人黄红云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一事,向金科股份下发问询函。
要求金科股份于7月16日前补充披露《关于限期发布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函》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约定披露期限、解除一致行动的原因及依据,并说明相关函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双方一致行动关系是否解除,解除程序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说明黄红云与陶虹遐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股权相关协议和安排,并以股权结构图的形式,说明黄红云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前后,黄红云的持股变化情况等。(柏金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