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1月8日,和胜股份收到深交所关注函。1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投资设立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公告》,称为扩充公司新能源电池箱体在长三角地区的产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设立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深交所要求说明该对外投资事项是否达到交易所披露标准,如未达到披露标准,请说明公司对于对外投资事项的披露标准,并结合历史披露相关公告情况,说明相关披露标准是否得到一贯执行,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蹭热点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