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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

金融投资报 2020-12-17 18: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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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吉雪娇)据恒立实业17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盛霞”)的一致行动人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清华”)告知函件,被告知金清华持有的公司100万股股份于2020年12月15日被司法划转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上述股权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金清华系公司股东傲盛霞一致行动人,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8%,其中傲盛霞持有7035万股,金清华持有100万股。截至公告日,傲盛霞持有7035万股,金清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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