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张璐璇)ST尤夫(002427)10月2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2018年1月,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信披严重违规 公司被处以6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公司涉及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公司2017年半年报、2017 年年报和2018 年半年报披露,颜静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颜静刚在当时是公司的关联方。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公司作为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最高授信合同、商业保理合同共5份,指定的收款账户均为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公司账户或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银行账户,且资金均实际转入指定账户。
2018年1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尤夫高性能向上海祈尊中信银行账户转入3亿元资金。同日,该笔3亿元资金经上海祈尊中信银行账户划转至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上海樘嵘贸易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账户,再划转至与颜静刚等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丁红的光大银行账户,前述资金划转操作均在15分钟内完成。2018年1月3日,尤夫高性能与上海祈尊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合同金额3亿元。上海祈尊否认与尤夫高性能存在贸易往来。截至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2018年6月25日,上海祈尊未交付货物。
上述关联交易,2017年度新增金额为1.24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2%;2018年上半年新增金额为3.83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
公司未在2017年年报和2018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同时,公司未将前述其以债务人身份发生的借款金额计入财务报表,导致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的财务报表少计负债,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公司子公司深圳尤夫对外签订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存单质押合同共2份;子公司尤航新能源对外签订保证金质押协议、存单质押合同共4份,前述担保金额合计7.30亿元。
2017年上半年,深圳尤夫对外签订存单质押合同8份,担保金额合计10.80亿元。2017年下半年,深圳尤夫对外签订存单质押合同1份,尤航新能源对外签订存单质押合同2份,尤夫股份对外签订担保合同8份,前述担保金额合计15.40亿元。2017年全年,尤夫股份及其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合计26.20亿元,其中,向颜静刚及颜静刚控制的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30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01%。上述事项,公司均未及时进行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ST尤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本案相关责任人员,证监会将另行依法处理。
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1月18日被立案调查后,当年ST尤夫股价即大幅下挫,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公司股价由接近30元一度跌至6元附近。
控制权频繁易主 近几年业绩大幅波动
公开信息显示,ST尤夫专业从事高性能聚酯工业纤维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旗下拥有涤纶工业丝等纤维业务及新能源两大业务板块。记者注意到,2016年至2019年间,公司控制权频繁易主。2016年4月,公司当时的实控人茅惠新将其持有的尤夫控股100%股权以18.96亿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了苏州正悦,公司实控人由茅惠新变更为蒋勇,蒋勇通过尤夫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9.8%的股份。2017年5月,蒋勇又把苏州正悦100%股权转让给了上海中技集团,公司实控人也由蒋勇变更为颜静刚。2018年底,苏州正悦将持有的尤夫控股100%股权有条件转让给了航天智融,由于航天智融事实上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公司也相应变更为无实控人。
除了频繁易主,ST尤夫近几年业绩也大幅波动。公司2018年巨亏10.44亿,2019年盈利6194万,2020年上半年,受行业竞争加剧、新冠疫情、原油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再次陷入亏损,净利润为-98,428,599.47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733.43%。另据公司三季报预告,公司第三季度预计亏损2000万-5000万元,前三季度预计亏损1.15亿-1.55亿元。公司称,其主营业务仍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但由于公司有息金融负债规模大,高额的财务费用是导致公司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
全资子公司被诉讼追债 金额超5000万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航新能源还面临被诉讼追债,原告方为泰州市昊天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金额超过5000万元。公司10月20日晚间公告显示,2018年2月,原债权人泰州市中天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智航新能源签订了《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厂房及附作物的意向性协议》,鉴于该协议所涉及的土地、厂房正在建设,智航新能源向中天新能源借款4000万元,在收购前上述款项作为借款按月结息。截止目前,智航新能源未按约履行协议,也未将4000万元的借款和利息归还中天新能源。2020年9月,中天新能源将智航新能源所欠4000万元借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原告,原告随后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智航新能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暂计5013.33万元。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16年9月,ST尤夫以10亿元的交易价格收购了智航新能源51%股权,一年多后又花了10.8亿收购了其剩余49%股权。公司当时表示,智航新能源拥有三元正极材料、电芯和PACK系统的完整生产线,三元动力电池产量在国内单体电池企业中位居前列,收购该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领域,打造全新的新能源汽车行业。根据智航新能源股东的业绩承诺,2016年至 2018年,智航新能源扣非后的净利润要分别达到1.36亿元、3.8亿元和4.2亿元。但事实上,除了2016和2017年实现了盈利,2018年以来,智航新能源连续亏损,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分别亏损7.38亿元、2.28亿元和1458万元。
今年3月,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将持有的智航新能源65%的股权以4.7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瑞鸿锂业有限公司。不过瑞鸿锂业因资金筹措不及预期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截至今年9月底,公司累计收到瑞鸿锂业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仅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