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讯(记者 苏启桃)9月22日,上交所网站披露蚂蚁集团对上市委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公司回应“未将杭州阿里巴巴认定为共同控股股东”问题时称,杭州阿里巴巴不存在与公司任何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其他与蚂蚁集团控制权有关的特殊安排。
公司表示,《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对于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的业务范围及不竞争承诺事项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双方可以从事对方业务范围之外的业务。上述不竞争承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持续有效,双方在实施对外投资时,也会相应遵守上述不竞争承诺的相关约定。蚂蚁集团和阿里巴巴集团专注于各自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业务范围和未来的投资方向具有明显差异,相关投资方向不会造成蚂蚁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的明显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