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公司拟将上述第1、2、3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700000.00元暂计入“递延收益”,待项目验收后再计入“其他收益”,拟将上述第4、5、6、7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514130.14元计入“其他收益”,拟将上述第8、9、10、11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33375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
川大智胜表示,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7514130.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