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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出资1.248亿组建PPP项目合资公司

金融投资报 2019-02-27 17: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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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2月27日,记者从华西能源(002630)发布的公告获悉,为推进PPP项目合同顺利执行,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相关各方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次PPP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具体实施。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56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248亿元,占项目公司80%的股权。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228%。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已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56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248亿元,占项目公司80%的股权;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60万元,占项目公司10%的股权;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404万元、占项目公司9%的股权;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6万元,占项目公司1%的股权。经营范围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停车场经营;餐饮服务;食品、日用百货、洗化用品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保洁服务。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7.80亿元。

       对于项目投资给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方面表示,本次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PPP项目合同约定,是为推进PPP项目合同顺利执行,并将PPP项目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管理、移交等予以具体实施和落实的组织保证。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288%,且可分期出资,对公司当期及后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不过,公司方面同时表示,在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因行业、地区及外部环境差异等要素的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对某一项目建设、施工组织、工程管理等缺乏经验、政策法规调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工期延后、合同款项不能按期收回、主要原材料、人工价格上涨导致建设和运营成本超出预算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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