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讯(记者 杨成万)1月14日,印纪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 2018 年三季度报告,公司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853.85 万元,同比下降 119.84%。对此,深交所表示高度关注,向公司发出关注函,并要求公司于2018 年 11 月 2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披露。 此后,深交所曾多次催促公司, 截至目前, 公司仍未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第 1.4 条和第 17.1 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深交所的问询。深交所同时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本所的日常监管,在规定期限内回答本所问询, 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